第65章德经

以智治国,国之贼。

原文
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,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
白话译文

古时善于行道的人,不是用道去教百姓机巧,而是使百姓归于淳朴。百姓难以治理,是因为智巧太多。所以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祸害;不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福气。懂得这两者的分别,也就是懂得了法则。常守这个法则,就叫作玄德。玄德深啊,远啊,与万物一起返回本真,然后才能达到大顺。

章旨解释

主张不以智巧治民,而以淳朴化民,认为这是深远的玄德与大顺之道。

评析

「愚」在这里不是愚民,而是去机巧、返淳朴。老子警惕的是上下相欺的智谋文化。一个社会如果人人都在钻空子,规则再细也会被绕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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